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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4 (第2/2页)
闹起来,然后刘骥说,既然唱都唱了,那干脆接个龙,唱完的人把下一个名字点出来,点到的不许不唱。导演都开了口,当然就没人推辞了。全场越唱越兴奋,唱到后面,没有上过台的人越来越少了,甚至连刘骥都被副导点了名字。但他会唱的歌曲实在有限,选来选去最后唱了一首。 “刚刚呢,大家都当什么都没听到啊,我五音不全,唱出来的东西有多难听,自己心里也清楚。现在我该点下一个人了,我看看……”刘骥一边说一边扫射台下眼神躲闪的人,最后终于抓到一个,“白彦,就你吧。” 于是一阵起哄和唏嘘之后,白彦穿着他破破烂烂的戏服站了上去,由于阿蛮的人设是瘦削的小少年,所以他的戏服特意做大了一码,风一吹,更显得他瘦小了,如鸡仔一般,让人恨不得就护在手心里。 他唱歌属于业余爱好选手,私下里哼哼两句还是可以听的,要是站这么多人面前,调子保不齐就跑到太平洋去了。但是有一首歌,他之前练了好多遍,并且在那个紧张到手指发抖的夜晚也没有跑调。 “那我就唱一首老歌吧,。” 副导表示这首歌的伴奏超级好搜,下一秒就找好了音乐,连上音响开始放前奏。 白彦跟台下的陆至晖交换了一下眼神,这首歌看似平淡,但其间的感情,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那个明月高照的夜晚,他曾穿着白色的西装,唱给他的先生听。 “我怕来不及,我要抱着你,直到感觉你的发线,有了白雪的痕迹……” 为了省时间,每个人唱的都只有一段,一般副歌结束就下一个了。但白彦左看右看,现在没唱过的人已经很少了,于是他把眼神落到某个穿着隆重的人身上。 “咳咳,那我也点下一个了。” 下面坐的好多人立即偷偷吸了一口气,生怕叫到自己,不过白彦人好,不像副导一样喜欢大喘气逗他们,而是直接叫了人。 “先生,来一个呗?” 陆至晖没有唱过歌,起码在白彦的记忆里,他还没听过陆至晖唱完一整首歌。陆晚霁曾经建议他,如果不想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就千万不要叫陆至晖唱歌。所以,到底有多难听,白彦还是很好奇的。 不过陆至晖这人终究是个老狐狸,他拿过话筒直接坦白不会唱歌,不过作为补偿,他会为大家吹奏一段口琴。 这个提议立即被采纳了,白彦本来想一杠到底,但是刘骥抢在他前面说“没听过大老板的口琴,今晚大家可是有耳福了”,搞得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这支曲子之前跟彦彦合奏过,叫,也叫,相信在座的各位里大多数都听过,也奏得比我好。所以我只能献个丑,大家将就听一下了。” 陆至晖的口琴吹得很不错,至少白彦是这么觉得的。乐器自带的深情和他本人具有的沉稳,两种魅力交织在一起,总是让人没有抵抗力。 身为把陆至晖拉下水的罪魁祸首,白彦顺理成章地站在台子上帮他举话筒,顺带着,近距离欣赏一下他家先生的盛世美颜。啧,他的男人怎么这么好看啊嘻嘻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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