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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1/2页)
年他悄悄发展,谁都忘了他,没想到他现在变得那么厉害,总该压一压他的风头。” 伊雷拉起他的手:“翡,只有你真心为我着想。” 翡莞尔一笑,望着他:“你是我的全部,我不为你还能为谁呢?便是要我为了你粉身碎骨,我也不怕的。” 伊雷很是感动,抱住了自己的爱人。 翡在他的怀抱里,敛起了笑容。他并不是刚刚才知道赤红城的情况,当初帕蓝离开时,他和欧洛斯进行交易,托欧洛斯带走了上百个他救来的人类,他们现在在赤红城都过得很好,还有人跟着商人做生意,往来于王都,把赤红城的消息带给他:“赤红城外围有护城河,城内面积极大,人类数目逐年翻倍,如今与兽人相比大约在七三左右。欧洛斯在城外开拓荒地,除草后种上特定的植物,每年收获数次,还畜养了鸡鸭牛羊等等,足够城内的人类食用。” “他从废石里炼出一种新物质,他称之为金属,可以做成铠甲、护臂、头盔等等,穿戴上以后,兽人的利爪也难以穿透。” 帕蓝只是个幌子,欧洛斯才是这座城真正的主人吧!他建造的人类的城市!翡只是想一想,就觉得心痒难耐,恨不得现在就去赤红城。 欧洛斯到底是何方人物?难道世上除了神以外还有天生智慧的生物吗? 此时,欧洛斯正在帮人类部落建新城,也在赤红山脉的领土内,但立赤红城有些距离。 欧洛斯亲手选的地方。 说实话,他隐约有些知道,即便目前人类部落和他们是互惠互利的关系,但绝不可能永远保持和平。 可他毕竟自己是人类……难免对同族有几分怜悯之心,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人类去死。 那么,起码给人类建造一个栖身之所吧。 比起人类用木头建造的城来说,用石头造的城当然更坚固牢靠,没有兽人的帮忙不行。 劳动完休息的时候,弗恩坐在城墙根下,揩拭额头的汗水,和欧洛斯闲聊:“你要是早点来就好了。” 欧洛斯问:“怎么?” 弗恩感慨说:“我其实还有个哥哥,小时候被兽人抓走了。” 欧洛斯说:“那我可以帮你找找看啊,人类是很贵重的种族,一般来说,被兽人抓到不会被拿去当做食物,都是当宠物来卖的,说不定他还在世,托商人去找找那些人类宠物,可能就能找到你哥哥了。” 弗恩难过地说:“过了太久了,我爸爸说,现在就算把他找回来,他也肯定完全把自己当成奴隶和宠物了,找回来反倒不好,不如就当他死了。” 欧洛斯问:“那是你爸爸的意思,你呢?” “我?”弗恩想了想,“他被抓走的时候我还不到一岁,我其实根本不记得他的样子……” 秋天快过去的时候,城的外围大概改好了。 田地里收获了粮食,堆满了谷仓,欧洛斯算了算,应当不会冻死饿死太多人,好不容易可以松口气。 恰在这时,王都传来了消息,狄恩国王病危,召了各地的领主和将军回王都。 帕蓝必须回去,就算不是国王,这也是他亲舅舅啊。 帕蓝当然没穿那件黄金铠甲,虽然够坚硬,但是太重了,不方便行动,而且那么金灿灿的太傻了,要是在战场上,那不是明摆着让敌人来打自己吗? 他跟士兵穿一样的锁子甲,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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