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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2页)
以为自己很痴情啊简直是大情圣啊,其实就是爱不起、不甘心兼放不下的胆小鬼。失恋有什么大不了的,人生又不止爱情这道选择题,就算你真不做这道选题又能怎样? 你现在彻底放弃自己,每日浪荡不堪地苟延残喘,做着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糟蹋自己,谁会心疼你?是真正关心在乎你的亲人、师父、同门,你让他们都失望了,就为了一个屁都不是的男人。 我就没见过比你还傻的,出轨了就忍着,被抛弃了你也忍着,每天妄想他会突然回来重头来过,你们的伟大爱情可真让我感动呢。拜托,你以为他真的会在乎你爱你吗?他最爱的是他自己,所以出事后第一反应就是逃走。 他就这样抛下你,这么多天不闻不问,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苏塘一席话说得酣畅淋漓,嘴边始终挂着一抹戏谑笑意,仿佛程之涯的深情在他看来都不过是一场自导自演的笑话。 闻言,程之涯眼神冷如冰碴子,紧紧攥着拳头,咬牙切齿道:“够了!你什么都不懂!” 苏塘点头,语气轻快:“对啊,我是不懂傻子的想法,我干嘛要懂你。” 话说完便扬长而去。 只是也没走多远,他回头望向程之涯,颀长的身影几乎隐没在昏暗之中,久久伫立,成了一尊气质肃杀的石膏雕像。 看着无比坚硬,可用指头一碰就会碎,等彻底没人注意的那刻铁定会化成灰。 可苏塘还是要碰一碰,只有彻底地碎过一次,才能再塑。 * 程之涯把自己活成一条金鱼,睁开双眼做梦。 这些天他给自己的人生按下暂停键,每天醉了又睡,睡了又醉,只等沈岭突然回到他身边,说一句重新开始,然后就能一切如初。 随着时间推移,他的等待变得越来越可笑。 而此刻,苏塘用最绝的字眼刺痛了他,逼着他不得不去看清满目疮痍。 昔日甜蜜一眼看尽,只余刺骨寒冷。 是啊,他有什么不明白的? 明明他最清楚地知道,他跟沈岭这段感情朝不保夕。 初识那会儿,沈岭课余时间想赚外快,经人介绍来美院当裸体模特。沈岭几乎一丝不挂地半卧在台上,大大方方地展现他明晰好看的骨骼、肌rou线条,一双桃花眼深如百年古井,嘴角一勾又瞬间驱散了那份凉意。 他第一眼便沦陷了。 沈岭拿到人生中第一笔工资,数数发现还多奖励几百,乐得往程之涯脸上吧唧一口 程之涯定住了,反应过来时沈岭早就跃上同学的小摩托后座,动作敏捷得像只小鹿,挥手大喊“谢谢程叔叔”。 对,沈岭喜欢喊程之涯叔叔,尽管他们俩相差不过几岁,可他觉得程之涯老板着一张教导主任的脸,神情作态却像极父辈,一来二去就喊上了。 那段时间,沈岭左一句“程叔叔”右一句“程老师”,漫不经心地充盈了程之涯本来单调得只有画画的生活。 如果沈岭是早上九点来美院当模特,那么他从六点睁眼那刻就开始很愉快。 他心甘情愿做一只被沈岭驯服的狐狸。 默默单相思了两年,感情浓得溢出来洒一地,不吐不快。 演唱会人潮汹涌,程之涯大着胆子亲了沈岭,顺理成章在一起了。记不清最初到底有多迷沈岭,反正情到浓时谁都一样傻缺,送饭送水等下课,不会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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