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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1 (第2/2页)
做过“坏事”。可以后都要改,不断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这日子就像得了颈椎病,无法回头。 所以即使前路磅礴大雨,也要义无反顾地走。 带着反思,带着忏悔,不再去伤害别人,也要宽容地对待自己。 “初。”祁凌轻声叫道。 “嗯。” “你最大的兴趣就是旅行和写文?” “差不多。” “跟我讲讲?” 两人又变为背靠背,狄初把烟夹在指间:“写东西是很小就有的习惯,最初是写日记。被我妈知道后,有一次夸我会成为作家,只要我坚持。后来她病了,觉得我写的东西太现实,而写书是要给人制造一个梦境的,烧了我所有的日记。” “我就开始背着她写,藏在床底。表面上都听她的,学钢琴、舞蹈、游泳、摄影。不过这些事我也挺喜欢,因为只有在学习期间,她才不会打扰我。我也看不到她发疯的样子。” “后来我旅行,一开始是想逃离。上学期间攒钱,暑假寒假就跑出去。手机关机,父母找不到我。报警把我带回去,一顿打。下一次,我继续跑。然后我爸没再管我了,我就自己天南地北地游荡,在旅途中萌生了创公众号的念头。” “接着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样,在公众号上写文章、攻略,酷爱旅行。” 祁凌的脊背靠在狄初的脊背上,两个少年的铁骨抵在一起,磨出心神交汇。 “我最喜欢的就是音乐,”祁凌说,“喜欢唱歌,喜欢弹琴,喜欢打鼓。期间也学了画画,还有泥雕。” “泥雕?”狄初猛地想起之前在祁凌房间里看到的泥雕刀,“你还真会啊,我以为你买来装饰的。” “你男朋友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是啊,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傻逼。”狄初笑笑,“你就是那傻逼之一。” “狄初,会不会聊天?啊?你怎么就这么会把天聊死?” 狄初反手在祁凌腰上捏了一把:“那你闭嘴。” “我不!”祁凌很好地展示着棒槌的倔强,“继续!” “继续什么?” “你写文章一开始就有人看吗?” “怎么可能,”狄初说,“相反,一开始,全盘遇冷。” “嗯?” 祁凌皱眉,他看过狄初的文章,最早的文字是有些青涩,但也不至于遇冷。 狄初喝了口酒,摇摇酒瓶,还剩四分之一:“顺着潮流写,反响就热烈。而往往认真地写现实,无人问津无人看。” 狄初把语气里的无奈掩饰得很好,可祁凌还是听出来了。 是有这样一类少年,他们由于家庭及成长原因,早熟地很快,在思想上超出同龄人一截。 这样早熟的人,被称为——夹生。 宛如夹生的米饭,已经被世道蒸地熟软,却还桀骜地保留着一份生硬。 他们用这份生硬,想要刺破虚伪的社会。始终有人想要认真写出这个真实的世界,有人拿着笔杆子说真话,而这类人是不顺应潮流的。 太多浮华的文章如过江之鲫,太多浮躁的信息腐蚀着文明。 狄初想写,可他想写自己的东西。 祁凌背对着狄初点点头:“你写的挺好,就写你想写。” 狄初轻笑,说得很嚣张:“当然,老子偏不写热文!” “这么牛逼,迟早被打死。” 祁凌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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