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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2页)
离开瑞尔所在的城市之前,他将自己身上的一只玉镯子送给了瑞尔。 很可惜,凡恩并没有亲眼见过那只镯子。听父亲讲,镯子在传到第三代时丢失了。其原因是一场海难。突然的风暴袭击了诺曼·瑞尔所在的船只,风暴之后诺曼发现自己在一块漂浮的碎木板上,三天漫无目的的漂浮期令他几要绝望,好在最后他看见了祖国陆地的影子。踏上陆地并就近找餐馆饱餐一顿之后,他才意识到手腕上的镯子不见了。 那场海难带走了全船上的数十名船员,诺曼是唯一的幸存者。或多或少地,他将自己这次大难不死归咎于自己丢失的玉佩。晚年时期的诺曼收藏了许多玉器,这在当时的英国人里并不常见。至于会选择中国为市场拓展的方向,就原因来看也并非单纯出于对未来世界形势的预判。这之中带有私心。以雷蒙德·瑞尔身为瑞尔家后人一脉相承的东方情结为主,以雷蒙德本人对未来这个国家经济发展怀有的信心为辅——总之,其结果是在凡恩十三岁时,这家人从美国搬往中国偏南方的一个经济蓬勃发展的城市——A市,其后的十四年至今,全家人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A市度过的。 刚搬来A市时,凡恩对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新奇感。又或许是继承了祖上流传下来的东方情怀,闲暇时他开始接触中国的绘画。 凡恩喜欢中国画的笔触,那让他感到自由。西方一贯宣扬的自由他不曾从古典的西方画里看出,只觉得那些笔触太过繁复紧绷。而古代中国的字画,无一不让他感到自由。如伸展向高空的竹,如枝头盘旋的雀,如大笔挥就的墨黑色的芭蕉,又如工笔细描的奇彩的人物——“写意”,他从老师口里听到了这个词。如此精准又传神的,写意。就是写意。在A市的中学读了两个月书后他向父亲提议说自己想学中国的绘画,父亲也同意了,预计有时间就在当地给他找个老师。当然,最好是私人授课,实在不行的话,报个艺术班与一众同龄但不同肤色的孩子一起学习也未尝不可。 而将这件事延迟的,便是几天之后格瑞塔的那次手术。 “……真想再领养个孩子。” 从麻醉药的药效中清醒过来的数小时里,格瑞塔迷迷糊糊地说过许多话,这句话就是其中之一。凡恩听见了。那时他正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 那样也好,那样也好。凡恩心想。他知道格瑞塔会这样想并不是对他失去了爱,只是一家三口的家庭仍让她觉得不够……热闹。而对于凡恩自己来说,多一个同辈的家庭成员或许也能让他心中的孤独稍稍消弭一些吧。 只是,当时的凡恩以为这不过是母亲意识模糊时说的一句梦话般的呓语罢了。 ☆、绘画与 转眼夏日取代春风,聒噪的蝉鸣声里,凡恩迎来了他在A市念书以来的第一个假期。 格瑞塔已经出院了。至于凡恩的中国画兴趣班,其父经反复考虑后最终选择了市少年宫中平均每班二十来人的大课。一方面考虑到儿子可以藉此练习中文,另一方面雷蒙德希望能就此激发孩子的竞争意识——他希望凡恩能从与其他孩子的竞争之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绘画水准,而这对他性格的塑造至关重要。 凡恩十分要强。他害怕屈于他人之下,觉得唯一能击垮自己的只有生发于自己内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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