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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是以往沈恪还会深感可惜,但现在身边有了更好的,楼里的姑娘他连远观的心思都没有,更别说亵玩了。因为心里压根没有这个念头,所以更经得起开玩笑。 “胭脂姐,有道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么多好姑娘,也不匀给我两个?” “两个?素心和醉玉你要不要?” “那自然……” 等沈恪反应过来自己应承了什么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胭脂柳眉倒竖,叉腰骂道:“现在后悔了?当年我说做主把醉玉许给你,你怎的又不肯?连夜带着包袱跑了,害的醉玉狠狠哭了一场。” 想起当年的烂摊子,沈恪感到脑壳发痛。 他捂额道:“当年的事就不提了。胭脂姐,不是说请我们吃顿好的吗?” …… 沈恪和萧道鸾并肩走在祷雨镇的街上,笑着和对方讲些有趣的掌故。他上次到这镇子已经是十年前,但十年间小镇的样子都没什么大的变化。东家卖胡饼的还是那位大爷,西家裁衣商的掌柜添了一个小孙子,笑容愈发可掬。 真要论起来,虽然一样不是本地人,但胭脂一定比沈恪对镇子熟悉得多,但这陪聊的差事还是被生生抢了过去。 “我记得这条街上有家真心包子,皮薄馅大,汤汁又足,一口下去,满口溢香。后来走了很多地方,都再没有吃到过那么好吃的包子。”沈恪问道,“要不要来两个尝尝?” 照例没有得到萧道鸾的回应。 胭脂道:“把你的寒酸样收一收。jiejie说了请你们吃一顿好的,就两个包子的志气么?” 沈恪朗声笑道:“那便在吉庆楼摆上一桌,任我敞开了肚皮吃,如何?” “你既想吃,那便去吧。”胭脂幽幽道,“不过那楼子如今改了名,不叫吉庆,叫状元啦。” 状元楼。 顾名思义,这家馆子里面曾经出过状元。若不是掌柜的儿子高中,那便是有高中的人曾在这里用过饭。 两朵大红绣球挂在牌匾边上,让烫金的三个正楷大字看起来更为喜庆。 沈恪道:“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你们读书人向往的就是这个境界吧?” 萧道鸾道:“修行也一样。” 沈恪摸了摸鼻子:“十年窗下的工夫我是做足了,一举成名还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 萧道鸾看了眼他的小腹,心道恐怕用不了多久。 三个人点了五样小菜,沈恪虽然扬言要大吃一顿,但到底也不好意思让胭脂破费。 吉庆楼以前是镇上最好的馆子,现在改了名也依旧是。和它的名气相符的是菜品的价钱,一盘普普通通的清炒就要二十文。 沈恪夹了一筷子尝过,后悔为什么指名要来这儿来吃没什么味道的菜。 胭脂看他皱眉的样子,笑道:“不好吃吧?这种馆子吃的就是一个名头,一个吉利,肯来这馆子坐下的,谁还真的在乎好不好吃呀。” 沈恪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筷子一直没有停下。 “状元楼里真的出过状元?” 胭脂夹了几筷子就放下了,此刻替自己斟了一小杯酒,眼神悠远:“当真出过状元。” “不容易。” 关中和江南重经学,两地的才子也多榜上有名。像祷雨镇这样的西边小镇,年轻人不是被送去做学徒,就是跟着父母学做生意,读书的本来就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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