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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5 (第2/2页)
郊区中的郊区呢,真不敢相信市区那边的房价。 只是到时候苦的还是那些普通的工薪阶层,一辈子辛苦cao劳,也也没本事买得起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当然,赵谦是不想当炒房团的,也没那个本事,他只想买套自己居住的房子,在这座城市里有个家这样。以后稿费再多点,也可以再买多几套,BR县城一套给爸妈,市里一套当婚房,再北方一套夏天避暑,南方一套冬天避寒。 想想都觉得亚历山大,果然还是要努力码字更新才行啊,不然光靠这点稿费,都不知道自己多久才能实现这个梦想。 原本还以为80多万挺多的了,想完之后顿时没感觉了。 可能写都市的人都是这种心态吧,毕竟钱在作者眼中只是个符号,更何况自己写的还是神豪败家流,动不动就上百亿上千亿的。 中午吃饭完才回宿舍,习惯地打开笔记本开始码字。 现在赵谦的生活很简单,每天都是宿舍教室饭堂,连图书馆跟运动场都不去了。每天眼里除了学习就只有码字,简直堪称学生界的榜样,写手界的楷模! 好不容易把败家仔的结局写完,存稿完毕,然后开始写。 已经更新了13万字,存稿还有17万,够用一段时间了,赵谦想存到50万,想来需要不少时间。好在败家仔已经写完了,不用急着赶稿子了。 另外全新版的他已经构思完毕了,也写了两万字开头出来,自己看了两遍,修改了点瑕疵,觉得很完美了。 不过没有急着发给编辑投稿,而是按照惯例先存稿再说。起码也要存个20万才发出去,这样双开才不会太累。 他很期待新的所带来的轰动效果,毕竟开派之作,怎样也不会比其他万订神书差到哪去。 完成每天的更新之后,他开始用手机看看书,找找看有没有让自己眼睛一亮的作品。毕竟人都是要在学习中成长的,固步自封只会被淘汰。 看到感兴趣的就多看两眼,心情好还会给点评论,不过接不接受就是对方的事了。 …… 邓培也算是老书虫了,看书十年,口味越来越刁,实在找不到合胃口的书了,干脆就自己动笔写。 可惜的是,想法很好,但是写出来却没有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每每只能自嘲自己运道不行。 “创意不错,不过开头的仇恨没拉好,建议多斟酌几次好好修改。” 原本冷清的书评区突然出现一条新评论,让邓培精神一振。 再认真一看发帖人,卧槽,这不是写的半纸情书大佬么?! 天啦噜,情书大佬竟然在看我的书,还给我建议了,好幸福,简直幸福得要晕过去了! 这位写了三本书,还是一直在签约和太监之间徘徊的扑街作者,此时此刻,竟然有种感动得想哭的冲动。 没想到自己的书评区,有朝一日会被大神光顾,而且还留下了足迹。虽然只是简单的两三句话,但是对邓培来说,却犹如当头棒喝,他终于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了。 他是真的感动,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大神主动指点过新人的。 或许有大神在看新人的开头,但是那也只是看书,单纯学习别人的亮点。 至于指点? 抱歉,你算哪根葱啊? 大神一分钟好几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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