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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2/2页)
人提高音量道:“话不多说,下面有请我们的17号选手,也是今天的最后一位选手,沈冬宁!” “沈冬宁!沈冬宁!!沈冬宁!!!” 在欢呼声中,一个纤细的身影缓缓走出。 颜非凝神屏息,望向舞台之上。沈冬宁依旧穿着最初出场的白色长t,外面套了一件黑色外套,头上戴着同色系的鸭舌帽,整体很简单干净的打扮,除了……身上跨着的一把造型炫酷拉风的红色贝斯。 等等,贝斯…… 在之前的比赛中,沈冬宁从来没有使用过任何乐器,众人自然都默认他是不会,这会乍然见到背着红色贝斯高调亮相的沈冬宁,观众和评委无不吃惊了一把。但更吃惊的并不是他会乐器,而是他选择的…… 竟然是贝斯!! 贝斯是乐队中必不可少的乐器之一。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贝斯别名是:低音吉他,顾名思义,便是音声处于低音区,音调不如普通吉他的亮泽悠扬。贝斯用于独奏会稍显单调,并不出彩,常用作伴奏,与鼓、吉他、键盘等乐器衔接。 贝斯独奏?沈冬宁是缺乏常识,还是别有目的? 对于这个问题,颜非和这些观众一样疑惑。 寂静中,台上的沈冬宁忽然抬起手,白皙的手指在光圈中交错,“啪——”地打了个响指。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细碎有节律的击鼓声,隔了几秒,贝斯的乐声响起,接着,是键盘……沈冬宁的身后,像是有着一整支乐队一样。沈冬宁拉低帽檐,抬手流畅地弹起贝斯,乐声和谐地融合在一起……天花板上扫下几道光圈,一层帷幕拉开,舞台上真的奇迹般地出现了一支乐队! 冷酷的年轻鼓手,穿着深v线衫的sao包吉他男,稍微年长的优质键盘手…… 这阵容似曾相识…… “是‘rday’啊!”台下有观众认出了这支乐队的名字,立刻激动地大喊道。 “rday!”“rday!!” 越来越多的观众加入呐喊的大军。 rday是小有名气地下乐队,擅长爵士摇滚,目前正在各个城市的酒吧巡演,拥护者众。像这样出现在电视节目上,还真是破天荒的事情! 连知名乐队都卖他面子,这个沈冬宁,可真不简单!颜非支着下巴,看着台上那个灵活如风的身影。 乐声停止,沈冬宁饶了个圈,和乐队的成员很是熟稔地挨个击掌,然后走回麦克风前,弹拨了一把贝斯。 随之,身后吉他清冽前奏响起,少年开始歌唱,是绿日乐队的那首…… 歌名的直译是:九月末时叫醒我,它还有另一个译名:沉睡到十月,这是一首著名的反战歌曲,夹杂着对父亲的悼念,同时也是很经典的英文歌,传唱度极佳。 沈冬宁的声线如磁石一样,细细地牵引人心。 随着极具渲染力的歌词和节奏,台下的观众不由自主地跟着唱了起来…… andpassed 夏天来了又走 verst 那份纯真永远不会持久 …… 唱到中场的时候,沈冬宁摘下头上的帽子,丢下舞台,惹来粉丝们的哄抢。 明明是选秀的比赛,却被他搞的像个乐队的巡回演唱,万人跟唱,拉风无比…… “谢谢大家!” 一曲终了,台下掌声雷动。 沈冬宁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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