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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第1/2页)
,多半是心疼:“那想好上什么班了?” 金羽正抱着枕头,神游了一会:“暑假过了再说。” 转眼,暑假过了。 金羽在龙城一家广告传媒公司找到了工作,财务部门当后勤助理,日行杂事,无所不涉。 累的半死,问主管陈冰:“怎么什么事都是我?” 她俩关系不错,待一个办公室嗑瓜子聊出来的。 “助理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各个部门可调动你。” 这广告公司规模不大,养了三十几口人,但环境极好,一楼是食堂,二楼是办公区域,三楼是小菜园。 老板是个闲情雅致的人,没事就去三楼施肥浇水,小食堂一半的蔬菜都来自顶楼的小菜园。天然无公害,绿色健康,全公司值得拥有。 同年,楼坤跟进的智能电网项目完工,成果卖给了欧洲一家大型发电厂,挣得了人生真正的第一桶金。 刘明宇在齐时平友人的科技公司上班,软件工程师,春来冬去,已过一年。依然坚定己念,守着某个不确定因素。 龙城下雪的那天,正值跨年,公司也传来了搬迁消息。 在龙城发展传媒企业,较为局限,公司程老板早在暑期找到了合适的地点位置,位于运城。 这个消息,金羽是十月后才知道的。没想到才过两个月,就传来确定搬迁的消息。 公司新立不久,大部分当地员工离职,老员工没结婚的,新员工想闯荡的,都敲定竹杠,跟着程腾去运城。 这下,金羽头又大了。 下雪的夜,搁在火锅店和对面两情侣吃饭。 林乐手有残疾,楼琛一个劲给喂肥牛卷,说着小心烫,跟以前那个情商低的家伙,宛若两人。 金羽自上班后,脱了以前小女生的打扮,渐渐走了成熟路线,大概跟主管有关,天天叫她穿高跟鞋,一步裙和修身蕾丝衬衫,当个办公室dy。 这不,刚下班,一身干练工作装,外头是黑色毛呢大衣,秀发长顺别在耳后,堪比白领佳人。 不过再仔细瞧瞧,嘴巴吃了一圈油,瞬间扣了分。 “小羽毛,你不嫌辣吗?” 金羽不想理睬楼琛,闭着眼睛抬头回他:“我觉得眼睛更辣。” 林乐早就习惯了,捞锅里的鸭血给金羽吃:“多吃点,你最喜欢吃鸭血了。” 金羽嘿嘿假笑着:“我也喜欢吃毛肚。” 林乐咬嘴,她刚才一个劲给喜欢吃毛肚的楼琛烫,都忘了金羽。 “没事,女儿大了,迟早要走的。”金羽安慰自己。 这话过分耳熟,又吃了块鸭血,不小心烫了嘴。 林乐给她倒啤酒:“喝点喝点,每次都是这样,吃啥烫的都能烫到嘴。” 楼琛嫌弃:“从小就这鬼毛病,你别惯着她,她自己不会倒呀!” 林乐着急:“她现在一个人,我不惯她谁惯她呀?你别吃毛肚了。” 筷子一夹,全给金羽了。 她成了饭桌上既被疼爱,又被嫌弃的那位。 “我有那么可怜吗?”她喝光了啤酒,打了一个嗝。 林乐顿住了,抽纸巾要给她擦嘴巴:“不可怜,你现在这么好,这么优秀,你是最棒的小羽毛!” 楼琛拆台:“一破公司当助理,有你事务所当会计师好?” 林乐给他一脚:“你烦不烦?你不吃就走!” “你凶我?”楼琛不敢相信。 “谁让你凶我姐妹的!” 楼琛认怂,抱她亲亲:“好好,不凶她了,乖乖。” 金羽又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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